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2021年立法计划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城市轨道交通立法经验,总结提炼我市主要做法,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为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6月16日前向市轨道交通局提交,我局将充分听取意见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意见或建议提交的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至佛山市人民西路14号佛山市轨道交通局轨道发展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gdjt-fzk@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1.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附件1:《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附件2:《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