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确定2021年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财政补助1283元/人/年。请各单位做好居民身份参保人的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