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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市委办公室 时间: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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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广东省内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中共党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较强的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能接受经常性加班,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名单详见附件1)或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详见附件2):哲学(A01、B01),经济学(A02、B02),法学(A0301、B0301),政治学(A0302、B0302),社会学(A0303、B0303),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B0305),中国语言文学(A0501、B0501),新闻传播学(A0503、B0503),历史学(A06、B06),公共管理(A1204、B1204),城乡规划学(A083301、B081002),建筑历史与理论(A081301)、建筑学(B081001);

  5.热爱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撰写领导讲话稿、调研报告、重大会议纪要基础和实践,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30日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swbzgk@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0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3365502)。

  3.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2)《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人员名册表》(附件4)电子版;

  (3)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选调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fszzb.gov.cn/gwygl)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fszzb.gov.cn/gwyg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佛山市委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咨询电话:0757-8336550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8号楼502室。


  附件:1.全国双一流高校名单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4.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人员名册表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全国双一流高校名单.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下载: 附件3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附件4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人员名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