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自2014年8月5日实施以来至今已将近6年,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用气市场的扩大及国家对供气安全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监管部门、经营企业以及燃气用户也提出更高的要求。《佛山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为促进我市燃气行业持续发展和适应燃气安全管理需要,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确保燃气安全充装、安全储存、安全供应、安全使用,根据我市2020年立法计划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立法经验,总结提炼我市主要做法,我局编制了《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确保《管理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遵循有关程序,现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我局将充分听取意见并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1.公示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5月15日。
2.公示地点: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fszj.foshan.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610622871@qq.com;
(2)信件寄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发展和监管科(注明《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4.咨询电话:周小姐,82626765。
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1.《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佛山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