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广东省第四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佛山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9年2月28日正式向佛山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并要求结合《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佛山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立即组织对上级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上报《佛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明确要求,要坚决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逐项压实责任、全面溯源挖根,分类施策,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为动力,系统谋划,全面推动,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攻坚战、净土防御战、固体废物突击战,实现环境质量拐点性改善,构建与湾区经济时代相适应的生态新格局,为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针对省第四批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梳理分解33项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并分类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具体整改责任落实到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及早补齐环境短板。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能够短期整改的,即刻着手、限时限期整改完成;对确需长期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方案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发力全面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标志性改善,实现环境质量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环境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河流消除劣Ⅴ类水体,非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广佛跨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基本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及人居环境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整改方案》制定了7大类31个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生态环境引导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本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推动制造业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全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佛山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系统推进“促节水、保好水、治污水、洁河涌、补清水、消黑臭”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四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深入开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攻坚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五是扎实开展净土防御战。以改善和提升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的原则,实施分类、分级、分用途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分阶段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六是稳步推进固体废物突击战。按照“摸底数、补缺口、查漏洞、压责任、严监管、强能力”的总体思路,全面压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不断提高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七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构建环保工作新格局。解决制约环保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水平。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由市政府负总责,各区及市相关单位负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沿用佛山市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区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亲自抓落实。三是强化督办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办。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针对督察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始终保持铁腕治污、利剑斩污的高压态势。五是定期报送进度,及时公开信息。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办案件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
下一步,佛山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抓好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着眼长效、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让佛山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生态系统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