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公平公正执法,不断强化信用约束,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佛商改办〔2017〕8号)要求,我局决定牵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17年9月-11月,具体抽查时间由我局与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共同商定。
二、联合抽查部门
市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
三、抽查对象
按照全市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剔除本年度已完成检查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的10%进行抽取,共随机抽取2家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其中一家在南海区九江镇,另一家在南海区大沥镇。
四、检查项目
检查项目内容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联合抽查的单位按照商定的时间在市质监局(禅城区人民路76号)大院集中出发,也可自行按时到达检查地点。
(二)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跟踪整改落实工作,并于检查活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的抽查结果录入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或录入本部门的监管业务系统,并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9号)文件的规定,向市经信局数据共享平台报送政府部门涉企抽查检查信息。
附
附
附件: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