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2016年至2017年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评议考核情况如下:
一、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架构和制度保障。为进一步强化全市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干部学法制度》、《规范性文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系列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好各项制度保障。
(二)领导带头完成法律学习任务。局领导每年初在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本年度学法工作任务,并将法律学习活动作为局党组会议的一个固定议程,从2016年至今,局党组分别对《保密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干部学法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全市执法人员学习计划,邀请法律顾问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培训,不断加强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工作,着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理论水平。
二、加强人员配置,保障经费,完善执法责任制
(一)市各级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机构逐步健全。在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由我局班子领导、法制机构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执法责任制运行机制日益完善。市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齐备。禅城区、南海区已经配备专门的法制科室,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也于去年设立了法制中队,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制机构在不断完备。
(二)落实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充分认识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规范经费保障工作,以充分适应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需要。
三、落实管理规范,促进全市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
近年来,我局加强对全市各级执法队伍的证件网上申办工作的办理流程规范化要求。加强交通运输部执法证件资格管理,做好执法队伍的年度考核工作。2016年至今,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共601人,其中,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类292人,道路运政类91人、公路路政类170人、港口行政类17人、交通质监类9人、水路运政类21人、航道运政1人,以上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以上。
四、贯彻落实三基三化建设任务
(一)规范统一形象建设。经过近年的努力,目前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已基本按照交通部统一执法形象建设的要求,统一使用执法标志标识,统一着装;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已取得IC卡执法证;能够开展外观形象建设的基层执法场所已完成外观统一工作;各基层单位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外出巡查执法时着装整洁、统一、规范,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服务社会形象。
(二)规范执法制度化建设。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方面,各基层单位均能结合自身实际,以现有规章制度为基础,建立符合交通运输执法需求的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规范许可流程及各项执法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区均建立了相应《行政执法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得比较好。
五、加强职权梳理,完善机制,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一)梳理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17年初,针对新增加或调整的法律法规,结合省厅的自由裁量标准,我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重新梳理。目前,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事项769项,共包括道路运政、公路路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建设、公共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管理等十个方面。
(二)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根据我市交通执法实际情况,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及行政强制措施的抽查,健全日常抽查案卷长效机制。通过审查案件是否按照法律要求实施行政强制行为,是否正确适用法规,是否规范使用、制作执法文书,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规范交通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2016年《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和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要求,巩固和提升全市交通运输审改工作。一是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的行政审批清理工作以及我市的行政审批“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和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及时更新了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在上半年,审改办对2016年绩效考核评定中,我局审批办事考核指标分数为96分,在全市排名靠前,取得了群众的认可;二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工作,对我局权责清单事项进行梳理,并录入了《佛山市政府职能综合管理系统》,明确市、区两级权责,并在系统上实现了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的许可信息。截止目前,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案件7宗;四是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工作,积极推进“一门式、一网式”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将我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窗口,与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明确由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集中收件和送达结果,实现了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六、强化执法监督,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
(一)不断健全交通行政执法制度。我局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我局交通行政执法各类监督制度,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补充完善了《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提供制度保障,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为规范各级交通执法单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我局按照局执法责任制制度,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一是每月案件备案抽检。每季度通报各执法单位行政强制行为和重大案件备案监督情况,并把案件备案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奖惩考核内容,纳入日常监管考核指标,健全执法监督制度。二是坚持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检查公路路政、港口行政以及道路运政实施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对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档案材料进行案卷评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召开法制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七、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部和省的要求,我局开展了2016年至今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今年,我们采集随机抽查案卷的形式,随机抽查了各区的处罚、强制和许可案卷,总体来说,案卷的质量较之去年有了较大提升,但评查中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处罚、强制案卷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个别执法案卷扔存在主体认定错误的问题、证据链不够充分以及文书制作方面的小瑕疵。行政许可案卷的问题比较少,主要还是一些文书制作的瑕疵以及归档的不规范等。具体问题及指导意见将另外通报给各区。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