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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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7-09
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
内容:
请问今年57岁,将于60岁退休,公积金账户余额有6万多,缴纳公积金已超过5年且现在仍缴纳。购买首套住房时,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和年限分别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09
答复时间:
2024-07-10
答复单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公积金贷款问题,可参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以下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住房产权人或其配偶,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应当为1年的整数倍,具体按以下情况的最低值确定: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三)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相加不得超过65年。

同一笔公积金贷款为夫妻共同申请的,贷款期限以主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确定。

三、在我市购房的缴存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可登录【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便民服务→贷款额度拟算”)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便民服务→贷款计算器→贷款额度拟算”)测算可贷额度,亦可到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申请并计算。   

更多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问题,详见链接:https://fs12345.foshan.gov.cn/net_knowledge/#/knowledgeContent?code=CFS00004411 (提示:为确保正常浏览,使用电脑打开链接时请使用Edge或谷歌浏览器。资料链接内容可能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更新。)

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具体请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致电佛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长直通车),联系电话0757-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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