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第二批佛山市数据服务商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要围绕促进数据要素合规高效、安全有序流通,培育引导具备一定资质的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2023年7月,我局组织评选并授牌首批“佛山市数据服务商”70家。为进一步发挥数据商的专业化、市场化优势,加快培育数据商新业态,提高数据要素流通效率,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征集工作,具体通知情况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通知所称的数据服务商,是指在佛山市内依法设立的,为数据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和数据资产的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等服务机构,以及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包括数据资源企业、数据技术企业、数据应用企业、数据服务企业、数据安全企业、数据基础设施企业等六大类型,具体定义如下:
(一)数据资源企业 —— 拥有数据资源,以数据为核心资产,或从事产业链数据整合利用,以数据的获取、积累、管理、分析为核心业务活动的企业。
(二)数据技术企业 —— 从事数据计算存储、挖掘分析,具备数据汇聚、存储、治理、传输、管理、安全和开发算法模型等技术服务能力,能够利用技术手段或数据工具提升数据质量,实现数据要素化,为数据的应用赋能提供基础条件。
(三)数据应用企业 —— 围绕智能制造、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数字金融、医疗健康、数字文化、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领域,运用企业或行业沉淀数据、公共数据,赋能企业研发生产全流程和产业深度转型,改进生活场景体验,推动商业模式创新。
(四)数据服务企业 —— 以市场需求为核心,通过提供专业的数据资产入表、质量评估、合规咨询、安全评估、数据托管等服务,助力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数据,进而提升企业的决策质量、运营效率、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发展水平。
(五)数据安全企业 —— 主要提供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提供企业敏感数据分类分级、数据脱敏、深度访问控制、安全检查、防止数据泄露、溯源追踪等服务,实现数据可信安全流通。
(六)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 建设及运营网络基础设施(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算力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云计算等)、数据流通设施(数据空间、区块链平台、隐私计算平台、数据元件、数联网、数场等)、数据安全基础设施(数据合规平台等)。
二、申报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机构、科研院所,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含)以上,注册地在佛山市或在佛山市设有分公司、子公司等分支机构;
(二)申报主体为上述第三点“申报对象”范围内的企业,且在佛山市内具有开展数据要素相关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和专职人员;
(三)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
(四)开展数据有关业务或者预计未来三年内有相对成熟的数据产品;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企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在“信用中国”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材料
意向机构可向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4年佛山市数据服务商(第二批)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法人资格文书复印件;
(三)办公工作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申报单位);
(四)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五)“信用中国”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其他佐证材料:专利技术证书、数据产品、数据开发与应用情况、应用场景、案例、获奖证书等。
五、权益保障
纳入第二批数据服务商的机构,由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提供以下的培育服务内容:
(一)入选的数据服务商获得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认定授牌及资格备案;
(二)推荐纳入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会员单位,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数据要素相关的专业培训、专题沙龙、论坛、对接会和参观交流活动;
(三)推荐纳入广州数据交易所会员单位;
(四)提供数据产品孵化服务。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佛山市数据服务商协会秘书处 谢康迪 13169661621、吴敏仪13652916861、陈学梁13580589636。
(二)提交申报资料邮箱:FSSJFW@163.com。
(三)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5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