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市委台港澳办 发布时间:2022-03-22 11:49:47 字号: 分享至:

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

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22.03)


  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拟在佛山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市委台港澳办一级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较强的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擅长公文写作,文字功底较好,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撰写领导讲话稿、工作报告、调研报告、会议纪要基础和实践,有较强的文稿综合、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

  6.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4.未满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4月10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stgab@foshan.gov.cn(邮件主题:2022年选调报名+姓名),并电话告知我办(联系电话:0757-83366120)。

  3.报名材料:

  (1)《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加工作时间不够3年的,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

  (2)《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电子版;

  (3)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

  (二)资格初审

  我办收到报名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择优选定拟参加笔试人选进行电话通知(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本次选调笔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5比例的,由我办决定是否取消考试。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办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从接到资格复审电话通知3个工作日内(超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选调)提供如下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学历学位认证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电话通知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在我办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办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在我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办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四)本办拥有选调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共佛山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名册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