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港澳台工作的部署,制定本市港澳台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了解、掌握港澳台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港澳台工作,协同各区、各部门推进本市与港澳台在经济社会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四)承担本市与港澳高层交流互访的联络工作,承办和协调港澳台重要团组来访活动。
(五)管理全市因公赴港澳台、公司商务赴台的审核、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统筹开展涉港澳台新闻发布工作。
(七)协调处理港澳台同胞投诉求助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委台办、省港澳办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