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2020年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全体普查人员不畏劳苦、攻坚克难,广大普查对象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普查结果显示,十年来,佛山人口发展呈现一些积极的变化趋势,表现出一些新特点、新情况。
一、十年人口增长超两百三十万,人口增长量仅次于深圳、广州排全省第三位,总量继续稳居全省第四
2020年11月1日零时,佛山常住人口[注]共949.8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719.43万人相比,增加230.46万人,人口增长量仅次于深圳、广州排全省第三位,增长32.03%,远超全省增速11.2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加23.05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82%,比上一个十年的年平均增长率3.03%略降0.21个百分点,占全省人口总量从2010年的6.90%提高到2020年的7.54%,提高0.64个百分点。
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佛山常住人口总量呈持续上升态势,除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均增速最高为5.92%外,其余历次普查人口年均增速均在2.72%-3.03%之间,人口增量基本呈上升态势。2000年、2010年、2020年近三次普查人口增量分别为233.51万人、185.64万人、230.46万人,增量保持在两百万左右,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佛山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有效持续发挥作用,使佛山生育水平有所回升,自然增长人口逐年稳步增加。二是户籍机械变动促进佛山人口规模的增长,根据公安部门数据,2020年佛山户籍人口473.77万人,比2010年增加102.88万人,年均增长2.48%。其中,市外户籍净迁入人数保持较高的水平,十年来,佛山市外户籍净迁入人口达66.33万人;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吸纳了大量流动人口。2020年,佛山常住人口中外市流入人口(半年以上)达501.88万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310.68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91.20万人),比2010年增加130.37万人,增长35.09%,年均增长3.05%,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分别比同期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年均增速高0.57个和0.23个百分点,外市流入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也从2010年的51.64%上升到52.84%。
二、五区均实现人口正增长,南顺两区人口均超三百万
2020年,相比全省21个地市中有6个地市人口呈负增长态势,作为全省人口流入第三大城市的佛山,五区均实现人口正增长,但各区增速差异较大。其中,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超过200万的南海、顺德两区,2020年双双突破300万人。南海常住人口继续位居全市第一,达366.72万人,增加107.84万人,增长41.66%,比全市增速高9.63个百分点,是唯一高于全市增速的区;顺德位居其后,常住人口为322.91万人,增加76.74万人,增长31.17%,增速排全市第二位,低于全市增速0.86个百分点;禅城、三水和高明分别为133.03、80.32和46.90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22.92、18.06和4.90万人。五区中增速最低的高明为11.66%,比排第一的南海低30个百分点,显示市内各区人口增长差异较大,人口流动发展不均衡。与2010年相比,禅城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下降1.30个百分点,南海上升2.63个百分点,顺德下降0.23个百分点,三水下降0.20个百分点,高明下降0.90个百分点,人口流动聚集变化明显。
三、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升高,外市流入人口男性多于女性
佛山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16.38万人,占54.36%;女性人口为433.50万人,占45.6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9.12,仅低于东莞(130.06)、深圳(122.43)排名全省第三,比2010年的116.74高2.3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0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05个百分点,显示十年间全市常住人口的性别比进一步走高。
佛山常住人口性别比升高主要是受外市流入人口性别比较高的影响。从户籍人口来看,2020年佛山户籍总人口性别比为94.05,比2010年下降5.17个百分点,户籍人口性别比呈女性偏多状态。但外市流入人口性别比则从2010年的134.66大幅提高到2020年的146.94,全市有4个区的外市流入人口性别比超过140以上,且外市流入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继续上升,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1.20个百分点。外市流入人口的性别比较高,不但抵消了户籍人口偏低的性别比,还进一步推高了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比,这与佛山产业结构变化不无关系,佛山作为全省制造业大市,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对男性劳动力需求量大幅增加。
四、少儿人口比重回升,人口老龄化进程慢于全国、全省
佛山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43.47万人,占15.11%;15—59岁人口为706.45万人,占74.37%;60岁及以上人口为99.96万人,占10.5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84万人,占7.35%)。与2010年相比,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3.23个百分点、下降5.63个百分点、上升2.40个百分点,显示受益于生育政策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全市少儿人口比重回升,老年人口规模明显增长,但同时,青壮年人口比重下降较大(高于全省降幅1.04个百分点),这种“两头上抬,中间下沉”的形态预示佛山未来一段时期将持续面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压力。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佛山依然是年轻和极具活力的城市:0-14岁和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74和1.83个百分点,而15-59岁人口比重仍高于全省5.57个百分点,仅次于东莞、深圳、中山、广州排名全省第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之低排在深圳、东莞、中山、珠海、惠州之后列全省第六),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1.02个百分点。因此,得益于外市流入人口主要是劳动适龄人口的持续流入,佛山劳动年龄人口规模依然庞大,并持续保持稳定增长,常住人口老龄化进程亦较全省乃至全国缓慢,佛山人口红利仍继续存在,特别是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红利逐步向人才红利转变,将有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人口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随着未来人民生活水平、卫生医疗条件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改善,人口预期寿命也将逐渐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加快。
五、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上升,人口素质不断提升
佛山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53.34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469人上升为16143人,排在深圳、广州和珠海之后名列全省第四;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378人上升为2055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613人下降为36318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0658人下降为18683人。可见,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而拥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下降,人口素质得到持续改善。目前,佛山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75年提高至10.49年,排深圳、广州和珠海之后列全省第四,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1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58年,较高的人口素质,为佛山经济转型尤其是创新驱动提供更多动力。
同时,文盲人口继续减少。2020年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79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减少19967人,文盲率由1.36%下降为0.82%,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45%)0.63个百分点。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10年来佛山在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六、家庭户规模进一步缩小,城镇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
佛山共有家庭户332.70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02.19万人;集体户44.88万户,集体户人口为147.70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比2010年的2.85人减少0.44人,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2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佛山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和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家庭观念的变化、单人家庭户比重提高,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生活方式日益现代化,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越将明显。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4.25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5.6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95.20%,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1.05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升1.11个百分点,人口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落实落地,全市新型城镇化将继续稳步推进,城镇化程度越来越高。
人口是城市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十年来,佛山人口发展趋势发生深刻变化,人口红利仍存,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劳动力总规模依然庞大,人口集聚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但也面临人口结构老龄化风险的挑战,未来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也是一个长期课题。七人普全面查清了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了当前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获得了大量宝贵的信息资源,我们将抓紧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开发,后续会采取更多方式公布和共享普查成果,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人口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最大程度发挥普查的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人口相关战略和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信息支持。
注: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5个区的人口(含: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