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4月佛山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简况
1-4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40.99亿元,同比增长24.2%,增幅比一季度回落5.8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增长8.2%,两年平均增长4.0%,平均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6个百分点。
一、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稳步恢复
1-4月,全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61.18亿元,同比增长31.8%;比2019年同期增长7.0%,两年平均增长3.5%。
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
1-4月,全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75.37亿元,同比增长18.1%,比2019年同期增长20.1%,两年平均增长9.6%,平均增速比一季度提高1.0个百分点。
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速逐步放缓
1-4月,全市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实现营业收入3.41亿元,同比增长62.0%,增幅比一季度回落20.4个百分点,比2019年同期下降43.6%,两年平均下降24.9%。
附注
1.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的本年累计数填报。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统计范围
(1)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
(2)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3)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
3.调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