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3号)和《佛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办法》(佛医保〔2021〕9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