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90134号
的会办意见
佛医保函〔2019〕90号
市卫生健康局:
我们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 关于完善分级诊疗的建议》(第20190134号)的会办意见是:
根据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第一版)收付费方案的通知》(佛卫〔2017〕180号),对于我市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包,享受签约服务费的医保支付。基本医保按照签约参保人实际发生的普通门诊量按次予以支付,最多不超过8次,总额每年不高于56元。同时,为引导参保人基层就医,我市基本医保将普通门诊待遇报销比例设定为:一类医疗机构90%,二类医疗机构70%,三类医疗机构40%,通过拉大三级医院与基层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发挥医保支付引导制约的杠杆作用,促进“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的分级诊疗局面的形成,并将普通门诊药品目录扩大至住院药品目录,进一步扩大参保人的普通门诊用药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到各区开展深调研的情况,研究对一天内就医两次以上进行医保报销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6日
(联系人:张正,电话:833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