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区文广旅体局,市博物馆(市非遗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各区和市直单位申报、市文广旅体局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我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42名),并予以公布。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对促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佛山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各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佛山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