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石景宜刘紫英伉俪文化艺术馆
佛山市石景宜刘紫英伉俪文化艺术馆是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的公益一类文化事业单位,由佛山市人民政府与原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名誉博士、前香港汉荣书局有限公司董事长石景宜先生共同倡议建立。
艺术馆是集收藏保管、学术研究、展览陈列、图书服务、教育推广、文化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馆。1998年3月28日建成并正式对外开放。艺术馆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设有展览厅、图书馆、画库、书库等设施。馆内现收藏有石景宜先生捐赠的海内外名家书画作品及近年艺术家捐赠及典藏等作品约11000余幅,艺术图书50000余册,珍贵贝叶经130余卷。
从1998年建馆起,在各界领导关心下,艺术馆围绕建设佛山市文化名城的中心工作,通过举办艺术展览、学术研究、公共教育等活动及配备多品种艺术类图书等,坚持为市民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在提升市民文化艺术素养、促进艺术研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公益性、艺术性、教育性和学术性的特色。同时,艺术馆也是我市艺术信息传播和海内外文化交流的活动中心,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季华园内
开放时间
星期二、三、五、六、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星期四
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4:00;
星期一全天闭馆。
乘车指引
乘坐152到华远西路站、季华园东门站
乘坐112,118,133,152,154,158,160,K1,801,旅游城巴三线A到季华园西门站
乘坐113,120,127,132,150,151,152,168,226,259,K3,K6A,K6B,旅游城巴一线,旅游城巴四线,禅城——顺德到季园站
乘坐103,106,113,116,120,122,123,126,127,132,138,150,151,153,157,163,168,226,259,旅游城巴一线,旅游城巴二线,旅游城巴四线,禅城——顺德,K3,G1,K6A,K6B到东建世纪广场站
乘坐广佛地铁线:季华园站
主要服务项目:
1、公益免费展览
2、公益免费图书期刊阅读
3、公益免费公教活动(童绘堂、艺述堂)
参观须知
1.我馆免费向市民开放,特殊情况除外。
2.凡需借阅我馆书刊的读者,须先办理我馆的长期参观证。一证一次可借阅书一本、刊一本。
3、馆内禁止吸烟,展览区内禁止饮食。
4、严禁携带武器、凶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宠物进馆。
5、举止文明,言行礼貌,穿着得体。保持馆内秩序,注意清洁卫生。
6、爱护馆内设施,参观时请与展品保持一定距离,请勿触摸、损坏展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请勿喧哗、追逐、打闹。
7、严禁在馆内从事经营活动。
8、未经许可请勿摄影、临摹展品。
9、请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佛山市石景宜艺术馆举办艺术展览申办程序
一、预约展期:拟在我馆(佛山市石景宜刘紫英伉俪文化艺术馆,下同)举办艺术展览的机构或个人(下称:展览方),应提前六个月与我馆提出申请,展览方应向我馆提供填写好的申请表及拟展出的作品或代表作图片10幅(5R照片或4A打印),通过本馆评审同意展出后,由双方商定展出的场馆和时间,签订展览协议。展览方进入备展阶段。
二、展览方在备展期间内应自行做好展览的各种策划及宣传的组织安排,并将上述信息及时通报给我馆美术部,以便我馆提供协调服务。
三、展览方在展览展出前二十天向我馆提供展览的正式请柬和宣传资料(电子文档)、展览布展方案,以便艺术馆进行展前准备和相应的宣传工作。
四、展览方应在展览前5天向我馆提供或协商开幕式方案,在协商好的时间内,准时向艺术馆提交展出作品,以便艺术馆提供相应的协助。
五、展览方如需在我馆搭建临时结构,展示重型展品,需在举办展览前两个月将有关的平面图及说明文字交我馆备案,经我馆同意后方可进行布展。
六、展出作品在展览前由我馆工作人员与展览方人员办理清点接收手续,展览期限内由艺术馆负责管理。但不负担展出作品任何赔偿责任,与作品相关的保险事宜请展览方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