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建议征集指南
为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推进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人民建议。
一、人民建议征集对象
关心本市建设的本市市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关心本市建设和发展的国内外人士。
二、人民建议征集内容
(一)对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市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确定的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涉及到本市各职能部门和各区的建议,建议人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提出。
三、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的事项
(一)属于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或应当通过诉讼、复议、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二) 属于人大、政协、部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事项。
(三)学术理论、商业广告、推销宣传。
(四)重复投递、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
(五)佛山市无权管辖的事项。
四、人民建议征集方式和程序
(一)人民建议征集机构目前暂通过网上建议方式征集意见和建议。
(二)人民建议征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网站或媒体等方式向本市市民公开发布有关专项征集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人民建议征集机构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人民建议转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对筛选的重要建议整理后分级呈送有关领导参阅。
五、建议形式
建议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一事一议,事由清楚,有具体的题目、主题、意见和建议。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的建议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提交建议前,请认真阅读本指南具体内容,并按照要求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