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关注民生、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和市文件要求,我市已建立了各级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现将2022年佛山市、区两级领导干部及部分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接访日安排公告如下,其他未公告的单位接访安排可向有关单位咨询。 |
单位 | 接访领导 | 接访时间 | 接访地点 | 地址 |
市四套班子 | 市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 | 佛山市人民来访接待厅 | 禅城区卫国路39号(市信访局) |
禅城区四套班子 | 区领导 | 每月第一周、第三周星期四为区领导接访日(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 | 禅城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禅城区信访局) |
南海区四套班子 | 区领导 | 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二 | 南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 南海区天佑四路5号(南海区信访局) |
顺德区四套班子 | 区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 | 顺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 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顺德区信访局) |
高明区四套班子 | 区领导 | 每月第三个星期四(工作日) | 高明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 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高明区信访局) |
三水区四套班子 | 区领导 | 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三(工作日) | 三水区人民来访接待厅 | 三水区西南街道人民四路19号(三水区信访局) |
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院领导 | 6月10日、9月2日、12月2日(接访时间均为上午9时-12时)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信访室内 | 禅城区魁奇二路51号 |
市人民检察院 | 院领导 | 每月第1、4周星期三上午,采取预约制 |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接访室 | 禅城区湖景路28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局领导 | 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 市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302 |
市教育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8时30分-12时,遇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 佛山教育局信访接待室 | 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
市公安局 | 局领导 | 每月15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 市公安局接访室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9号 |
市司法局 | 局领导 | 每月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 佛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 |
市民政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五 | 佛山市民政局信访接待室 | 禅城区卫国路3号首层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二周星期三(逢节假日顺延一周) |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接访窗口 | 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 |
市自然资源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三周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 |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一楼人民来访接待厅 | 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北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 禅城区榴苑路20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 | 市交通运输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 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遇节假日将后延一周) | 市住建局西一楼接访室 | 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 |
市农业农村局 | 局领导 | 每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一楼阅览室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103室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局领导 |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 | 佛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员活动室 | 佛山新城世纪莲体育中心体育场18号门 |
市卫生健康局 | 局领导 | 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 (节假日顺延至第三个星期三) | 佛山市老龄工作办公室 | 禅城区普澜二街8号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星期三上午8时30分-12时 | 佛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室 | 禅城区卫国路69号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二周星期三上午9时-11时30分(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周)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访接待室 | 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单位领导 | 每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上午 | 市国资委信访接待室 | 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一楼 |
市医疗保障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二个星期三 | 市医保局办公楼5楼 | 禅城区卫国路41号 |
市金融工作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上午9时-11时 |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六楼会议室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星期三)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室 | 禅城区人民路98号 |
市轨道交通局 | 局领导 | 每月第二周的周四上午9:00-11:30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周) |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一楼接访室 | 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
市总工会 | 单位领导 | 每月10号下午(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 佛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 禅城区同华横街5号一楼 |
温馨提示:1.请信访人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依法有序反映诉求;2.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采用书面形式;3.信访人提出诉求的,应当写明信访人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事由;4.多人提出共同信访事项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推选代表(不得超过5人);5.信访事项已受理及正在办理,已经多次答复或者已经三级终结的不再安排领导接访。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映信访问题:一、在“佛山市信访局”网站“我要写信”栏反映,网址:http://www.foshan.gov.cn/gzjg/fssxfj/;二、关注“佛山信访”微信公众号,在“网上信访”栏反映;三、写信邮寄到佛山市信访局反映(地址:佛山市卫国路39号,邮编:5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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