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解读

来源: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14:24:40 字号: 分享至: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佛府办〔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十五届佛山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8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背景

  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事关驻军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和家庭幸福,事关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加强新时代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对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标志着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实施办法依据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

  三、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计二十五条,主要为安置对象、安置时间、安置办法、相关要求等内容。

  四、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

(一)统一了市级随军家属政策文件。将分散于《印发佛山市正团职领导和飞行员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0〕115号)和《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方案》(佛府函〔2015〕77号)两份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整合到《实施办法》中。

(二)进一步规范了各类符合条件安置随军家属的表述。

(三)进一步明确了“飞行员”的定义。飞行员是指飞机或其他航空器在职现飞的驾驶员。

(四)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相应调整了相关部门的表述。

(五)调整了正团职及以上领导和飞行员随军家属的安置办法。

(六)拓宽了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渠道。增加了自谋职业的选择。

(七)明确了自谋职业的随军家属领取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确定了以“上年度佛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基本参照指标。

(八)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修改了随军家属在就业创业等方面享受的优待做法。

(九)对安置具体办理程序进行了部分调整。调整了部分办理程序的时间节点、所需材料、办理环节、办理部门等。

为加强与军人随军家属的互动交流,及时解答军人随军家属在就业安置过程中面临的疑难问题,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提供免费咨询。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