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前期已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经修改完善,现向社会公征询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fstyyfk@foshan.gov.cn(请注明“《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2.通过来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69号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纪念科收(请注明“《保护管理办法》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佛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