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提升机关服务能力,创建服务型政府的目标,着重在全力打造透明化、法制化和服务型政府机关上下功夫,不断规范轨道交通运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关键,促责任落实。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柱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卫东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受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个到位”,在单位内部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监察室监督落实”的目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抓制度,促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根据《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管理规范。
(三)抓载体,促公开透明。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信息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在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机关内部网络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撑系统,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网络发言人平台等信息应用平台,较好实现了多方式、多途径进行政民互动。在内容设置上,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最大限度公开各领域政府信息。目前,我局门户网站设置有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党的建设等6个专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四)抓督查,促公开实效。为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市轨道交通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对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落实信息公开督察督办制度。认真落实每月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利用局务会等工作会议,要求各业务科室汇报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有关情况,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分管领导汇报。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每年6月和12月份,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列入先进科室评选指标。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网络发言人平台、佛山轨道交通微信公众号、12345热线及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量薄弱,队伍建立还需加强。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全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符合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轨道交通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政务公开、政风行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改进公开工作,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