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轨市决〔2024〕19号

来源: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07-29 16:56:43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于2024年6月13日提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3301-3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轨道交通)”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施工许可申请办理证明材料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的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20〕16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准许你公司依法从事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站台门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3301-3标(电视塔站、逢沙站、高村站、桂城、火车站、美旗站、水口站、湾华站、镇安站、顺德学院、创意园站、驹荣北路站、东乐路站、大良站、新松站、顺德医院站、荔村站、三洪奇站、北滘站、大墩站、东平站、深村站、南海广场站、叠滘站、中山公园站、桂丹路站、佛山机场站、罗村站、兴业路站、太平站、狮山站、大学城站、伦教站、佛山西站、科技学院站)的施工安装活动。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757-82518676

  监督电话:0757-82131155


  附件:1.行政许可决定书-3301-3(变更)-佛轨市决〔2024〕19号.pdf

                 2.施工许可证-3301-3(变更).pdf

                 3.附件---3301-3(变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