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轨市决〔2024〕8号

来源: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05-06 16:58:37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于2024年4月28日提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3205-4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变更(轨道交通)”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符合《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施工许可申请办理证明材料和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的通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2020〕16号)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准许你公司依法从事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3205-4标(佛山机场站、桂城站、火车站、中山公园站、南海广场站、桂丹路站、叠滘站、罗村站(含部分附属)、叠滘~南海广场区间、桂城~镇安区间、桂城~南海广场区间、桂丹路~火车站区间、火车站~中山公园区间、南海广场~叠滘站区间、中山公园~叠滘区间、佛山机场~罗村、叠滘~中山公园区间)车站设备安装及装修活动。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757-82518676

监督电话:0757-82131155



附件:1.行政许可决定书-3205-4(变更).pdf

              2.施工许可证-3205-4(变更).pdf

              3.附件--3205-4(变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