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鉴于近期广州新修订的乘客守则中第六条、第九条关于“儿童免费乘车”“携带行李尺寸”的执行标准与当前佛山乘客守则存在较大差异,为避免广佛两市政策不同步给市民乘坐地铁带来负面影响,根据《广佛两市城市轨道交通互联互通行动细则》以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2日(共7个工作日),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个人需署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佛山市轨道交通局。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佛山市轨道交通局。邮政编码:528000。电子邮箱:fssgdjtj@foshan.gov.cn。请在信函上注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字样。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