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开展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合同规定学习培训研讨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贯彻,深入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领域民事法律关系,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依法行政工作,11月1日,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与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开展“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合同”专题学习培训研讨活动,邀请了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斌进行主讲。
培训过程中,吴律师全面深入剖析了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规定及司法解释,涵盖了合同效力、工期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金与保修条款、工程价款结算、垫资与利息处理、司法鉴定程序、优先授偿权保障以及实际施工人的权益等多个维度。这些内容是轨道交通、公路桥梁等建设工程合同中经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对于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他不仅详细解读了这些条款,还以案说法,指出了在交通工程建设中应特别关注的法律风险点和注意事项,并提供了专业的解答和具有指导性的建议。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民法典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条款进行了透彻分析,展现出极强的实用性,有效加深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相关规定的理解,提升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水平。参训人员一致表示,将积极运用所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从而为佛山市交通事业的稳健发展筑牢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