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 内容 | 备注 |
邀请单位范围 | 本地市辖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等 |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市申办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的单位,需持申办材料到所属区外事部门申请办理。市区外事部门联系电话:佛山市83325891;禅城区83283122;南海区86337423;顺德区22832563(镇街受理电话详见附件);高明区88668992;三水区87733819。 |
申请材料(一) | 佛山市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表原件 | 详见附件 |
邀请信原件(中英文,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性别、出生日期、来华事由、在华停留时间、费用安排、访问地点、签证办理地、与被邀请人关系等) | 用邀请单位笺头纸打印,须由法人或被法人授权的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
来访日程原件(具体到每天) | 用邀请单位笺头纸打印,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
邀请单位资质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 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
邀请单位出具的《保证书》原件 | 用邀请单位笺头纸打印,须由法人或被法人授权的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
被邀请人护照首页(有效期须在半年以上)和以往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 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
首次申请来华签证者需提供在居住国无犯罪证明公证文件及中文翻译件(均为原件) | 无犯罪证明公证文件须经我驻当地使领馆领事认证,公证文件需翻译公司出具中文翻译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 |
被邀请人任职及派遣证明复印件(由被邀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用公司笺头纸打印,需加盖被邀请人公司公章和法人签名) | 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
被邀请人如需在其国籍国以外国家申办来华签证,需提供在居住国的居留(居住)证件复印件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证明原件以及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 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
邀请单位经办人员本人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本人手机号码;2、在邀请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清单 | 加盖邀请单位公章,建议邀请单位相对固定1名工作人员办理 |
申请材料(二) | 访问类签证 (F类) | * 来华从事交流、访问、考察、培训等活动的,需另提供相关合作交流项目等文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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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类签证 (M类) | 来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需另提供: 1、购销合同; 2、如邀请单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须提供含识伪编码的邀请单位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备案证明复印件; 3、如邀请单位自身不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由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办进出口业务的,须提供双方代理协议复印件和由银行打印的生产企业划账的银行流水凭证复印件,以及含识伪编码的代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海关注册备案证明复印件; 4、海关报关单、海关出口提单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 6、生产企业该项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 合同、协议等需有中外双方公司盖章,所有材料需加盖邀请单位公章 |
受理依据 |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外国人来粤《邀请核实单》须知(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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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方式 | 邀请单位可将申请材料送至各区外事部门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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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上级外事部门会根据当前国际形势及时调整审批政策,一般情况下,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我局自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加权评估的除外)。需要重新补交材料的,工作日按补齐并寄达申请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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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 免费 | 不接受中介机构代办 |
特别提醒 | * 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单位可能会被要求补充提供规定材料之外的其他材料; * 根据外交部通知,《邀请核实单》为外国人申请来华签证的辅助材料之一。办理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属签证申请的环节之一,不属于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批结果不对外解释;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邀请单位(企业)《邀请核实单》的申请资格,并据情将有关问题线索转交公安等部门依法处理: ① 被邀请人入境后有违法行为; ② 邀请单位存在买卖《邀请核实单》事实; ③ 邀请单位通过虚假材料骗取《邀请核实单》; ④ 邀请单位人员违规为其他单位代办《邀请核实单》; ⑤ 被邀请人来华所从事的活动与原申请签证目的不符; * 各邀请单位按照《保证书》承诺,在所邀请外国人离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地外事部门办理销签手续(提供外国人离境的边检验讫章页扫描件、住宿登记、在华行程等),不办理销签手续的,外事部门有权暂不受理该单位(企业)的后续申请。 * 贸易进出口代理企业需成立一年以上。 * 所有材料不允许手动修改。 * 《邀请核实单》仅为申办来华签证的辅助性材料,颁发签证的最终决定权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者如有问题请直接咨询中国驻当地使领馆。 * 所有材料需盖邀请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