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实现高效高端审计,致力服务地方政府治理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4-10-28 17:42:00 字号: 分享至:

积极实现高效高端审计,致力服务地方政府治理

——佛山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综述

 

    95,受市政府的委托,市审计局杨耀松局长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作了《关于佛山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审计工作紧密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佛山”的总体部署,以实现高效审计高端审计为抓手,切实发挥在维护经济秩序、规范财政管理、监督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报告反映,2013年,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我市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和落实多项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全部收入(含上年结余)总计154.46亿元,全部支出总计107.51亿元,减除需结转下年度使用的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实现结余10.88亿元。市本级基金预算全部收入(含上年结余)总计116.54亿元,全部支出总计70.68亿元,减除需结转下年度使用的支出后,实现结余17.60亿元。

    同时,报告指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解决。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各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财政预算管理有待完善。

    南海区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南海区、高明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禅城区、三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报人大审议。高明区调整预算草案未按规定经政府班子会议审定;专项预算调整幅度较大,年中专项追加20.94亿元。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够严格。

    禅城区超出预算计划拨付财政资金3.18亿元。南海区国有资产收益2.70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扶持资金600万元由于配套文件未出台而闲置未用。高明区各镇(街)欠缴该区财政6.33亿元。三水区国有资产收益529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以拨代支将国库资金3.15亿元调入财政专户。

    (三)三水工业园资金管理不到位。

    三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属下科技工业园公司未按园区规定审批,超过审批权限拨付企业扶持资金1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1.未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市汾治办将汾江河整治专项资金形成的利息42万元用于工作经费支出。原市卫生局2011年在医改检查和督导经费等4个专项中列支干部赴新疆伽师县参观考察支出共30万元。

    2.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市金融局、原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和佛山电大分别有40万元、12万元、8万元和7万元应缴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二)采购项目没有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

    原佛山高新区管委会未经公开招投标程序进行系统平台开发,涉及金额61万元。原市卫生局2011年印刷宣传资料支出26万元(2笔)、市水务局工程建设支出25万元、市金融局宣传片制作支出18万元,均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绩效审计情况

    (一)部门单位项目效益方面。

    市发展改革局和原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分别有17个和3个项目预算执行不理想,前者有76万元项目资金闲置,后者有1个项目尚未实施。

    (二)社保基金管理效益方面。

    三水区2个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和3个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资金以活期形式存储,未获得优惠利率。此外,全市6项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的存款期限均在2年及以下,存款存期偏短,收益率较低。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报告提出以下五点改进意见和建议:第一、继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第二、切实贯彻执行财经纪律。第三、切实健全民生项目资金管理。第四、切实提高公共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