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致力服务地方改革发展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08-30 12:31: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综述

829,受市政府的委托,市审计局局长何内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了《关于佛山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高效推进全覆盖的审计监督,着力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在政策、体制、机制、管理的层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致力服务我市政府治理和改革发展。

报告反映, 2015年,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力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促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收入总计233.67亿元,全年支出总计220.28亿元,年末累计结余13.39亿元,其中:已安排项目结转下年支出5.8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7.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年收入总计91.83亿元,全年支出总计88.33亿元,年末累计结余3.50亿元,其中:项目结转下年支出0.32亿元,净结余3.18亿元。

同时,报告指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解决。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各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市本级补助市辖区专项预算1.36亿元超期下达。二是财政专户结余资金5.96亿元未及时盘活统筹。三是相关政策未及时落实,专项资金1000万元长期闲置;预算执行率较低,抽查预算安排的2项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合计6956万元,实际支出528万元。四是有个别企业重复申报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涉及资金266万元。

(二)一个区级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一是财政资金绩效不佳。2013年初开始筹建区福利中心项目,市财政2015年已下达建设专项资金5000万元,但至20166月仍未启动建设;区、镇两级财政投入1610万元的扶持项目,效益不明显。二是往来款管理松散。对外暂付财政资金累计7.62亿元。

(三)区辖镇(街)审计情况。

1.财政收支管理不合规。1个镇(街)2011年至2014年向私人、私企等借款5200万元,并支付高额利息;挤占生态补偿等专项资金共1569万元。有1个镇(街)违规新增债务3.39亿元。

2.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1个镇(街)将共1107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有2项共719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合同,随意变更施工单位。有1个镇(街)合同金额570万元的1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确定服务供应商。有1个镇(街)将实际预算为1831万元的工程项目拆分为29个预算1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规避公开招标。

3.公有资产处置管理不规范。1个镇(街)在公有资产处置过程中承担了应由私人支付的税费,造成公有资金损失154万元;将资产低价出租后以高价返租,价差达65万元,已确定为利益输送。

4.建设工程管理不严格。1个镇(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2011年立项及2013年立项调整未办理投资概算审批; 5项建设工程没有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有1个镇(街)的污水处理厂工程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5.薪酬管理不规范。1个镇(街),20127月至201511月,违规发放补贴159万元;以慰问家属名义发放慰问金38万元。有1个镇(街),2013年至2015年,以会议补助、加班费等名义发放补贴5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佛职院未将历年结余1.26亿元编入部门预算。

(二)预算项目执行情况不理想。市农业局下属林业科学研究所的茶花种质资源库项目建设期已超过一年半仍未完工。佛职院2个项目在上年预算结余还有155万元的情况下,申请2015年预算100万元,最后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

(三)建设工程管理不到位。市妇联下属儿童活动中心和中心幼儿园分别有23万元和72万元工程无预算,直接发包私人负责;儿童活动中心工程在包工包料的情况下,仍额外支出装修材料费用26万元;中心幼儿园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51万元。佛职院三水新校园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近6年仍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没有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物业资产管理不完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经营性收益管理不规范,出租物业没有收取租金30万元。

(五)国有企业管理不到位。市路桥公司2014年和2015年费用预算未获批复,支出管理费用没有依据。市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未收取关联公司设备租赁费117万元。

(六)下属单位管理亟待加强。中心幼儿园收费没有按规定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违规收取捐赠费307万元和兴趣班学习费44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工程建设管理不合规。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工程项目材料调差计算方法错误,存在工程结算隐患;监理服务费高出市路桥公司方案规定的业主控制价343万元。

(二)公开招标程序和合同管理不规范。珠三角城轨广佛段二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由于招标代理机构擅自修改投标保证金金额,使招标公告与经专家论证的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工程监控系统及人防防护设备采购项目违反规定设定投标最低限价。市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没有执行公开招标规定确定施工方,涉及工程金额1893万元。

(三)工程分包不合规。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工程项目施工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及个人实施,涉及合同金额4055万元。

(四)工程资金拨付控制不严格。珠三角城轨广佛段二期工程将建设单位管理费811万元,转移至设备承包单位的服务费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未执行财务总监联签规定。

(五)多计、多付或提前支付工程款。珠三角城轨广佛段二期工程项目清单未考虑废旧钢筋回收价值,涉及回收价值约666万元;工程合同没有约定对预制管片钢筋进行调差处理,涉及可调减而未调减价差金额约631万元;信号系统的建造服务及综合监理存在内容和费用重复,涉及金额约150万元。祖庙修缮工程结算送审价虚高,经审计后核减1478万元;合同签订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导致重复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造成损失51万元。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工程项目,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扣回材料调差款约1200万元。市路桥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多支付工程款68万元。

四、审计成果利用及审计线索移交情况

市审计局深化结果运用,积极为政府治理建言献策,至20167月,提交专题、综合性报告及信息38篇,内容涉及财政管理、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引起了政府的充分重视,高效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同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交线索、事项7件,涉及相关责任人员40人。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报告提出以下三点改进意见和建议:第一、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第二、严肃财经法纪,完善预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第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重大投资项目优质、高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