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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无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评价法评标标准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47号)部门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