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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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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0-21 00:00:00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