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等两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等两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建〔2024〕51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19〕88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6〕133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