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无
文号:佛环〔2017〕250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的通告
佛环〔2017〕250号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的通知》(佛环〔2011〕196号)的规范性文1份,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