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废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告
佛人社规〔2024〕3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经评估审查,决定废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安家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社〔2020〕56号),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24年6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