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人社规〔2021〕1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佛人职字〔2007〕97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人职字〔2002〕28号)规范性文件共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