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农农通〔2023〕1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佛农〔2017〕204号)、《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办法>的通知》(佛农〔2017〕177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