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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FSBG2023048号

文号佛农农〔2023〕21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状态有效(延续实施)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6-07 20:14:25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延长《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有效期的通知

佛农农〔2023〕21号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公安局关于公布佛山市禁养烈性犬名录的通告》(佛农农通〔2020〕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6月20日。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佛山市公安局

2023年6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