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无
文号:无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民政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以下2份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佛山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佛民优〔2003〕18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佛民社〔2011〕106号)。上述文件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