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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文号佛民通〔2018〕2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民政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09 14:55:33 字号: 分享至:

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民通〔2018〕2号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佛民社〔2011〕93号)、关于印发《佛山市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民社〔2010〕141号)等2份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