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等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科〔2022〕38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佛科〔2016〕133号)《关于促进佛山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佛科〔2016〕208号)2份规范性文件,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