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无
文号:佛教函〔2016〕52号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教育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佛教函〔2016〕52号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教育系统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教规〔2007〕1号)的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