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无
文号:无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教育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意见》(佛教专〔2006〕11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