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定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定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 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交〔2010〕453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定的通知》(佛交〔2005〕273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