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告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告
佛交〔2022〕74号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6〕453号),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