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编号:无
文号:无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机关:佛山市财政局
文件状态:有效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关于印发〈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农业局市级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财农〔2007〕38号)规范性文件1份,上述文件自公布之日失效。
佛山市财政局
2016年8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