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出台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

来源: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10:16:35 字号: 分享至:

  近年来,佛山市医药健康产业形成了以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化学药为基础,生物药、创新药为重点,高端医疗装备为后发的产业格局,基础研究成果增长迅速。为促进医药健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激发佛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发展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全面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主体活力。激发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医药健康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活力,激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诊疗规范、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等应用研究工作,鼓励支持医药健康领域企业发挥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有效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科技社团组织的桥梁作用。

  《意见》注重系统布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在重点分支领域共建概念验证、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资金链和创新链对接的科技金融支撑平台,构建多层次、广领域、网络化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效、协同、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跨学科、跨领域创新联合体,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应用研究+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流程全要素生态链。

  《意见》强调医药健康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多元化金融支持,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鼓励国有企业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意见》强调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技人员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科技人员管理。注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服务人才,合理安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岗位及服务,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意见》的印发实施,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尽职免责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及其他必要的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免予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解读

  佛山医药健康产业基础研究成果增长迅速,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比率不高,为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转型与突破,激发佛山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落地实施,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佛府办函〔2024〕120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通过激发活力、系统布局、优化环境等方式,推动创新主体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全面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各类主体活力激发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医药健康领域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活力,激发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诊疗规范、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等应用研究工作,鼓励支持医药健康领域企业发挥创新主体和主导作用,有效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科技社团组织的桥梁作用。

  二是系统布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瞄准医药健康产业前沿,聚焦重大需求,在重点分支领域共建概念验证、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资金链和创新链对接的科技金融支撑平台,构建多层次、广领域、网络化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三是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支持鼓励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鼓励国有企业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科技贷款、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简化优化医药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审批流程,落实医药健康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四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对其持有的医药健康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单位。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出台医药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办法,面向企业开展医药健康领域相关临床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横向合作,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五是合理安排转移转化岗位及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部门或工作岗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医药健康产业技术转移服务。

  六是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服务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开展系统技术经纪工程领域知识培训、职称教育和资质认证工作,建立若干技术经理人实训基地,推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

  七是完善科技人员业绩认定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科技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和薪酬管理等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八是优化科技人员管理允许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可在岗创业、兼职或离岗创业。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兼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领导干部兼职审批。

  九是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实施科研成果年报制,对科技成果转化成临床新技术、新产品的,加快收费立项和审核速度,符合条件的及时推荐纳入医保目录和商业补充医疗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探索构建“新优药械”产品目录。

  十是建立尽职免责机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了民主决策、信息公示、监督管理及其他必要的勤勉尽责义务,且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免予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


【一图读懂】《促进医药健康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意见》.jpg